2021年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24 10:28: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2021年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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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

  开云kaiyun(中国)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4152013648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

  第三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由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授予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四条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无预留计划,招生专业20个。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第六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第七条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

  第八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开云kaiyun(中国)校不予受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二条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生进校后我院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五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开云kaiyun(中国)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开云kaiyun(中国)籍者,取消其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四章其它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十七条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开云kaiyun(中国)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十八条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大楼二楼

  邮政编码:550600

  联系电话:0854-7065553、7065555、7065552(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854-7065551

  开云kaiyun(中国)院官方网站:http://www.gzsu.net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由贵州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务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