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统考、专业笔试和面试,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我办拟录用陈清宁等5名考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名单公布之日起7天,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国务院法制办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张军
举报电话:010-63094443
职位
姓 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毕业院校)
法制司
陈清宁
男
15118956418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佟自强
男
15118481409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王 斐
男
15113760405
山东大开云kaiyun(中国)
秦 琴
女
15115013503
西南政法大开云kaiyun(中国)
武 瑞
男
15116111720
西北政法大开云kaiyun(中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