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单位:吉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二、办事项目:导游证年审
三、办事程序:申请-培训-考评-受理-年审
1、申请。申请人向吉林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提交年审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导游证。
2、培训。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举办的年审培训。
3、考评。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统一填报《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登记表》,报旅游局进行导游年审考评。
4、受理。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向市政府政务大厅旅游局窗口报送导游年审考评报告。
5、年审。市旅游局对导游年审数据信息进行校核、年审。
四、申请条件:
在吉林市申请办理了导游证的导游人员。
五、申报材料:
1、《吉林市2015年导游人员年审登记表》;
2、申请人导游证;
3、申请人一寸彩色近照一张(红底免冠正面露眉露耳证件照,贴于《吉林市2015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登记表》)。
六、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法律依据:
1、《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2、《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局令)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六章第三十条;
3、《导游证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旅管理发〔2002〕13号)第六条;
4、《关于修订<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事项的通知>》(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11]181号)。
八、收费标准:免费。
九、年审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6月30日。
十、年审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吉林市城建大厦1009室(吉林市第七中开云kaiyun(中国)对过)。咨询电话:6480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