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为84分

时间:2013-01-22 16:36:00   来源: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字体: ]

©无忧考网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2年辽宁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供广大考生参考: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21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