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广东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时间:2011-06-16 15:5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4号),现将广东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8月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8月5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将来需提交此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下载,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16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从2004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5。

三、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附件:1.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略)

4.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5.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附件1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选报专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建和安装两个子专业。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科目;其他报“土建”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科目。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在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中,从事工程建设、计价、评估、评价、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造价(工程估、概、预、结、决算)审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粤)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开云kaiyun(中国)历、资历条件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科(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造价工作业务满2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开云kaiyun(中国)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开云kaiyun(中国)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5
关于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大连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已作变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将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内容告知考生,注意开云kaiyun(中国)习了解有关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和考试的命题均以《通知》精神为准。原《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参考计算方法”、“建设安装工程计价程序”),考生可通过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首页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网站www.cpta.com.cn下载。

四、关于考试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计量部分,说明如下:

(一) 按照《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需掌握。

(二) 在《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中,上述两个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不同之处在考试中不作要求,试题只涉及共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