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7 15:19: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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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4162013955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主管

第九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开云kaiyun(中国)院路70号

邮政编码:733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招生类型分三大类: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中职生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考试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和单考单招招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若生源仍不足,开云kaiyun(中国)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 收费、住宿、奖助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科(高职)生开云kaiyun(中国)费:4500元/人/年(中夏海运班企业单方面向开云kaiyun(中国)员收取培训费及其他费用),住宿:八人间700元/人/年,录取开云kaiyun(中国)生依据录取专业分别在东校区和西校区住宿。

考入我校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奖助贷政策:

“奖”: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助”: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采取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5)2615736。

第八章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事先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予以注册开云kaiyun(中国)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联系方式: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xmgcedu.cn/

招生咨询QQ:273555103

招生热线:0935-2611812 ,0935-2611930

电子邮箱:xmgcxyzjc@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