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高考的相关规定,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2021〕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4353河南省招生代码:6389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民办高校
第八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特点: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开云kaiyun(中国)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开云kaiyun(中国)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具体分为单招计划和统招计划。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要求,采取统招与单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并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单招)主渠道地位。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并已取得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文、理、艺术和对口类考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专科普通批,凡进档考生均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配专业;
3.考分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给予退档。
第十九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河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
3.专业成绩合格;
4.考生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其它录取要求,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为: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制造与实验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中药制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移动应用开发、中医养生保健、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75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8500元/年,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8000元/年,建设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市场营销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9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开云kaiyun(中国)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传报省级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开云kaiyun(中国)分,成绩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资助政策
我校资助工作目标:不让一名开云kaiyun(中国)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开云kaiyun(中国)。
1.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在生源地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或者到开云kaiyun(中国)校申请高校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到校申请高校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的新生请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1)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字);(2)开云kaiyun(中国)生身份证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国家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一档40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600元/生·年)。
3.其他资助政策
除了上述政策之外,我校还有开云kaiyun(中国)校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企业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服兵役国家资助、服务基层贷款代偿等各类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0551111、60396693
招生监督电话:13343774466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nyvc.edu.cn
邮箱:1163897777@qq.com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