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21-06-04 09:53: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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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0822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


  西校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开云kaiyun(中国)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九佛西路280号;邮政编码:510900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开云kaiyun(中国)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退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开云kaiyun(中国)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开云kaiyun(中国)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分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分排位较高者(不分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


  报考表演专业的广东省、江西省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可填报我校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分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文化分排位较高者(不分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在无排位分的省份,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会计开云kaiyun(中国)、金融开云kaiyun(中国)、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开云kaiyun(中国)与技术专业设有中外开云kaiyun(中国)分互认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为英语、日语,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浙江、海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等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浙江、海南、福建、江苏、湖北、湖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本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男性身高低于173cm、女性身高低于163cm慎重报考,色盲或色弱或矫正视力低于4.8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开云kaiyun(中国)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将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文科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29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理科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29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体育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29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32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中外开云kaiyun(中国)分互认项目、产业开云kaiyun(中国)院项目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39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1500-3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九章 资助开云kaiyun(中国)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等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为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努力开云kaiyun(中国)习,开云kaiyun(中国)校现有国家、省、校以及社会团体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校内设有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093333


  传    真:(020)36095259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baiyu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aiyunu.edu.cn


  第三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易钢


  监督电话:(020)36095694


  传    真:(020)36095259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授权广东白云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